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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玉溪市通海县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提前招聘编内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08 11:17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2-08       报名截止:2021-02-22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玉溪市事业单位提前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通海县自然资源局提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通海县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通海县自然资源规划中心提前招聘工作人员1人、通海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提前招聘工作人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位的毕业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

  3.能吃苦耐劳,具有应聘岗位所需专业和技能;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携应聘材料于2021年2月22日(星期一)下午17:00之前投递相关资料,逾期不再接收。

  报名咨询电话:通海县自然资源局:0877-6162399.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人员所提交材料(除报名表以外的)扫描成电子文档。报名材料按序号压缩到一个文件夹并用考生姓名命名文件,文件夹名格式:(姓名+提前招聘XX岗位报名材料),发送到通海县自然资源局:thgtjbgs@126.com邮箱。

  2.考生也可自行携带相关资料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通海县自然资源局(通海县秀山街道行政新区宝月路4号)315室。联系人:杨铭龙或刘蕊,联系电话:0877-6162399;

  3.应聘材料包括:

  (1)招聘考试报名审查表一份(附件1);

  (2)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同时交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1张;

  (3)《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须盖有毕业院校公章);

  (4)大学期间担任社会工作情况证明、相关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证明)、相关获奖证书,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

  4.相关要求:

  报名材料需统一收纳,现场报名的的考生以档案袋或档案盒的形式进行投递。网络报名的考生,在提交报名审查表的同时请一并发送其他应聘材料的扫描件。扫描件需与原件一致。

  (三)资格审查及人员筛选

  1.由通海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人员在监督部门监督下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达到1:2比例方可进行开考,达不到1:2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通过资格审查组审阅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从学业成绩、德才表现、专业特长、实习情况、社会工作、获奖情况及获奖证书等方面进行人员量化评分,按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5比例的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全部进入面试。审查结果将在2021年2月23日(星期二)下午15:00前,通知到各位考生,未接到通知人员即未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综合评价,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2021年2月26日(星期五)上午9:30.各位考生务必提前15分钟到场。

  面试地点:通海县(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网上报名的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时需提供与报名时一致的应聘材料原件审查,审查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面试)方式解决。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用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和补充协议,为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就业协议的,取消其岗位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岗位面试成绩依次递补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报到及资格复审

  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毕业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提供毕业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等证书原件及相关证书的认证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能提交相关证书、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的,则就业协议视为无效。协议视为无效的按岗位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八)体检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按岗位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九)考察

  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有玉人社发〔2012〕54号文件规定的10种情形之一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拟聘用人员,空缺岗位按岗位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十)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报名后,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六、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玉溪人才网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四)招聘单位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参考。

  (五)疫情防控: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未尽事宜由通海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七、报名咨询、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0877-6162399(通海县自然资源局)

  0877-3029122(通海县人社局)

  (二)监督电话:

  0877-3029163(通海县纪委驻卫健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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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溪市通海县自然资源局招聘岗位及人数.docx

  报名审查表.docx

  通海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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